石家庄市
资讯首页 新房资讯 本地楼市 本地新闻 国内楼市 政策法规 优惠活动 看房日记 工程进度 走遍石家庄 地产人物 购房知识 租售知识

租客提前退房,房东不收房,谁违约?

2023-04-13 07:29:32 来源:长江日报 点击 评论

租客提前退房,房东拒收吃大亏


网友问,租客自行提前退租,将钥匙交给邻居并告之房东收取,房东未及时收房导致的损失谁承担?


租客提前退租构成违约,但其腾退后将房屋钥匙的放置位置告知房东时,房东即已具备收回房屋的条件。房东未及时收回房屋导致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解答问题后,法官介绍了一起类似案例。


2021年3月1日,冯先生以每月1400元的租金,租下罗先生的房屋,租期2年。半年后,冯先生要求提前退租,罗先生不同意。双方协商未果诉至法庭。双方的矛盾焦点在于,从租客说退房到房东承认收房,其间房子空闲长达5个月,这个损失谁负责?


冯先生声称,他于2021年8月30日将房内物品复原,并打电话告诉罗先生他于9月1日退租,房门钥匙放在对门邻居手中。罗先生应退还预付租金及押金。


罗先生则表示,当时他并不知道房屋已清空,也没有收到钥匙,直到2021年10月他才知道钥匙在邻居手中,并于2022年2月3日从邻居家拿到钥匙进屋查看。冯先生应对此承担责任。


法院审理认为,二人的租赁合同于2021年9月1日解除。合同解除后,租客应返还房屋,逾期返还应按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向房东支付房屋占用费。房东自认于2021年10月底11月初从邻居处得知租客将钥匙放于邻居处,应视为房东当时已具备收房条件。房东作为出租人应履行积极收房的义务,其不及时收房导致损失扩大的责任应自行承担。


用微信扫一扫,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