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一房两卖
一房二卖是指业主将同一房屋先后出卖给不同的买受人。
Q:“一房二卖”如何认定是“民事欺诈”还是“刑事诈骗”?
A:“一房二卖”是指房屋所有人将同一房屋先后出卖给不同的买受人。出卖人往往已经收取了二个买受人部分或者全部购房款,而事实上却不可能同时满足所有买受人的购房需要。在判断“一房二卖”是否为合同诈骗时,要满足诈骗犯罪的构成要件,即行为人实施欺骗行为——对方(受骗人)产生错误认识——对方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行为人或第三者处分财产——被害人遭受财产损害。
(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存在以下情况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要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1、商品住宅买卖合同签订后,卖方没有告知买方再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2、商品住宅销售合同签订后,卖方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可见,一房二卖的情况下,无法取得房屋的买方不仅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而且可以要求卖方承担超过已付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二)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出卖人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支付价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1、蓄意隐瞒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2、蓄意隐瞒房屋已被抵押的事实;
3、蓄意隐瞒所售房屋已出卖给第三人或拆迁补偿房屋的事实。
井陉矿区60万
桥西区85万
-125万
长安区214万
桥西区249万
长安区122万
裕华区40万